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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GO都更協商 永春案當首例
Nov 12th 2013, 23:00

北市府昨成立NGO都更協商爭議平台,位於忠孝東路、松山路口的永春都更案為第一個示範案。范厚民攝

【郭寶懃╱台北報導】為了加速都更整體時間,北市府昨日成立NGO(Non-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,非政府組織)協商平台,組成人員包括37位專業人員,將從中協助雙方與第三方對話,「永春案」為第1個示範例子。但身為永春案的不同意戶彭龍三昨說:「我完全不知道政府開記者會,根本沒人告知我。」


預計年底前重建

永春都更案爭議延宕許久,因不同意戶與實施者森業營造始終無法取得共識,其中不同意戶之一的彭龍三,是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。日前森業營造決議變更設計,將不同意戶彭家所在的整棟公寓不拆除以「整建維護」方式更新,其餘重建部分預計年底前動工。
台北市都更推動中心副執行長林啟賢表示,永春案是在10月中由森業營造向都更處提出申請調解,而反對戶也不反對,所以希望透過協商爭議平台來進行對話,使該案有效進行都更,協商時間為3個月內,重點會聚焦在重建範圍的住戶,結果會提送主管機關,作為後續審議會審議的參考。

「根本沒討論過」

但反對戶彭龍三得知市府建立NGO協商平台一事,怒說:「我根本沒有接受到消息,哪來反對戶不反對的回應,根本是北市府自己決定的」。
彭龍三說:「北市府辦NGO協商平台記者會,根本也沒通知我,連與我們討論過這件事都沒,哪來以我們當先例的事情!」而且過去北市府也在文林苑事件提出協商平台,最後也破局,如果沒有把協商內容讓反對戶知道,又是騙住戶去參與談判,誰能信服政府呢?
林啟賢則回應,目前通知對象受限於重建範圍的住戶,若是整建維護的住戶,因當時已達共識不參與重建,政府也不會主動找該住戶們協商,重點會放在重建範圍的住戶。

永春都更案小檔案

★地址:位於忠孝東路五段與松山路口
★使用分區:商三(特)(原住3、住3-1)
★重建區段:21筆土地,面積1092坪
★整建區段:5筆土地,面積100坪
★辦理歷程:
●2008年:事業計劃核定,範圍為完整街廓
●2010年:實施者向市府申請代為拆除與遷移,隔年起市府召開3次代拆協調會
●2013年:部分住戶拒絕搬遷並抗爭,無法全部拆除
●2013年:4月實施者將更新單元劃為重建與整建2區、申請變更整個計劃,10月向NGO提申請爭議協商
資料來源: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

NGO都更爭議協商平台小檔案

★個案條件:審議會與主管機關認為有協商的必要
★協商時間:不能超過3個月
★第三方協商團體組成:由業界工會、學界與其它NGO(法律、地政、建築、估價、都市計劃)
★功能:釐清爭議、協調關係人、提供解決方案與意見
★收費原則:所有權人50人以下15萬元、51~100人20萬元、101~200人25萬元、201人以上30萬元
註:NGO為Non-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非政府組織縮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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